潍坊滨海绿色化工园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19 15:34:04         来源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有关规定,为了解公众对潍坊滨海绿色化工园区的环境保护意见和建议,进行潍坊滨海绿色化工园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如下
  一、园区概况
  园区名称潍坊滨海绿色化工园
  园区位置及范围:潍坊滨海绿色化工园位于山东省潍坊市的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部偏西侧。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潍坊市第一批化工园区的通知》,规划面积96平方公里,分为南、北两区。南区为黄海路、海林路以东,海丰路以西,香江西一街以北,汉江西二街(原创新街)以南区域以及海王新材料集中区(汉江西二街以北、潍城工业园以东、汉江西三街以南、北海路以西区域); 北区为西海路以东,大莱龙铁路、汉江西二街(原创新街)以北,黄海路(原疏港路)以西,辽河西七街以南区域。
  产业定位:突出集约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三大主题,着力构建以石化、盐化、煤化一体化特色发展为主线,以盐化工、石油化工、煤化工、海洋化工、新材料化工、医药化工、农化植保等七大产业领域为重点的“一线七链”产业体系,打造国内领先的绿色化工产业基地。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废气:在落实环保准入条件、环保措施及各入驻企业卫生防护距离的情况下,潍坊滨海绿色化工园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接受。主要措施:实施燃煤热电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不利季节错峰生产;重污染时期缩减生产负荷;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布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实施严格的总量控制制度;推广使用清洁燃料。
  2)废水:各企业污水经过处理后通过“一企一管”、或专业罐车将废水输送到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出水排入弥河汇入海洋。主要措施:污水集中处理,中水回用;推广清洁生产工艺,提高水循环利用率;企业实施分区防渗;合理选择废水、废渣处理场所并进行严格防渗。
  3)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做到分类处理,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置;企业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并优先综合利用,危废暂存场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定期送往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危废全部安全处置。
  4)环境风险:制定严格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和预案,严格环境风险管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
  潍坊滨海绿色化工园设定符合《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符合《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山东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5-2020)》等上位规划要求,也与《潍坊市域2048战略发展规划》、《潍坊市城市总体规划》、《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等地方规划融合的。在环评报告所提出各项保护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潍坊滨海绿色化工园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控制,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五、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了解公众对化工园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化工园环境影响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您对本园区定位和布局的建议;
  2)园区规划方案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及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4)环评工作中应关注的问题。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的方式和期限
  拟建化工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开始公布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区分局和环评单位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获取化工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拨打电话等方式联系,发表对拟建化工园建设及环保工作的意见看法。联系方式如下:
  o 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区分局;地址: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大家洼镇海化街;联系人:宋建秋;联系电话:0536-5308578;电子邮箱:bhhb2013@126.com
  o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五环红军营路22号雅士大厦2层;联系人:张国祥;联系电话:(010)849228118203;电子邮箱:1052020958@qq.com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公布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在公示过程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进行合理的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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