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洪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19 15:52:54         来源 :

 

寿光市洪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m³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一次公示

寿光市洪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拟在寿光市台头镇彭家道口一村南三公里建设年产15万m³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环保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开始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5万m³加气混凝土砌块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寿光市台头镇彭家道口一村南三公里,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8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购置浇注搅拌机、铝粉搅拌机、球磨机、切割机等设备共73台(套)。本项目以粉煤灰为主要原料,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加气混凝土砌块15万m³。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寿光市洪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金伟

联系方式:1379266850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经帅

联系电话:15153621327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项目建设之前应对项目周围环境进行调查评估,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2、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建设区域现状调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评价;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经济评价;清洁生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分析;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

(二)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三)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四)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五)对声环境质量影响的认可程度;

(六)对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七)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八)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认可程度;

(九)对施工期环境影响的认可程度;

(十)对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认可程度;

(十一)对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十二)是否同意项目建设。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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