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21 00:08:24
来源 :
售后服务承诺
1)服务范围:
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范围。
2)服务期限:
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服务内容:
工作内容:主要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审查。
(2)特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和其他建设工程备案抽查:现场评定包括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内容。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内业及档案整理、归集、管理等。
(4)对部分特殊建设工程聘请专家参与验收并出具专家意见。
(5)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设施、装备、系统、交通等工作条件。
4)承担责任:
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开展消防验收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消防技术标准,并对相关工作承担责任。
本公司参与消防验收(备案)工作的人员作为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则按照从事公务的人员身份依法依规接受处理。
5)双方责任: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一)指导和督促乙方严格履行合同,及时了解掌握验收服务工作进度,对乙方履约时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的,可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合同。
(二)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验收服务事项后,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标准对乙方履约情况检查验收。
(三)甲方根据潍坊市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消防验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考核评价的相关规定,将考核评价结果及验收进度与合同款拨付相挂钩。
二、甲方的义务
(一)制定并向乙方公开检查验收标准;
(二)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金额;
(三)处理乙方或服务对象的投诉或建议,处理乙方和服务对象之间的争议。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一)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金额。
(二)要求甲方制定并公开检查验收标准;
(三)要求甲方公开调整承接项目数量或重新购买服务的依据。
二、乙方的义务
(一)遵守潍坊市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购买消防验收购买服务项目考核评价的相关规定,并接受按照相关规定将考核评价结果及验收进度与合同款拨付相挂钩;
(二)受理、办结建设工程消防验项目,完成评审及备案。
(3)分包与转让
一、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二、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4)违约条款
一、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支付。
二、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三、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四、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5)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6)服务费用:
本工程无售后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