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消防验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内容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9 00:09:41         来源 :

项目概况: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消防验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033
项目名称: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消防验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80万元,(其中A包100万元,B包80万元);
最高限价(控制价):A包100万元,B包8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监狱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2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3 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9日至2024年02月21日,每天08: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标证通APP”移动CA或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下载磋商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磋商文件的唯一途径。企业未办理数字证书(CA)、“标证通APP”移动CA的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
方式:1.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投标人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投标人登录”,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具体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入库通知),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
2.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供应商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备案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
售价: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港区青岛路518号,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三楼第三开标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响应文件”菜单进行上传。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港区青岛路518号,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三楼第三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二轮报价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在线报价操作手册)。
2.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下载、响应文件上传、解密、二轮报价等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可自行下载钉钉app并注册账号,于2024年02月26日14点30分前十分钟扫码申请进入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消防验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群(群二维码见附件),群内昵称设置为单位简称+姓名+联系方式,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添加。逾期申请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每个供应商仅限一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其他人不允许添加。
3.以USB实体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USB实体CA锁解密;以“标证通APP”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标证通APP”移动CA解密。
4.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请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远程线上解密,供应商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按废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不见面开标大厅代理和投标人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单位名称: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济南路269号
联系电话:0633-7979110
2.代理机构:山东方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经济开发区秦皇岛路中瑞国际8楼
联系人:刘经理、史经理、梁经理
联系电话:0633-8221607

附件:
政府采购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项目内容
(一)服务内容及数量:A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技术工作,服务内容包括: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过程消防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服务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审查及档案整理、归集、管理等。
3.特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和其他建设工程备案抽查:现场评定包括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内容。
4.对部分特殊工程聘请专家参与验收并出具专家意见。
5.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双随机、一公开”和日常监督检查专家服务;
6.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施工技术、消防审验现场实操等专业培训。
7.有关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技术难题的研究论证以及消防验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8.服务单位还应当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提供必要的辅助工作人员、设备、设施、装备、系统、交通等工作条件,完成市住建局委派的其他工作。
B包: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融合监管相关技术工作,服务内容包括: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过程消防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服务;
2.消防设施检测,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防火性能抽查和检验检测;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审查及档案整理、归集、管理等。
4.特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和其他建设工程备案抽查:现场评定包括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内容。
5.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双随机、一公开”和日常监督检查;
6.服务单位还应当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提供必要的辅助工作人员、设备、设施、装备、系统、交通等工作条件,完成市住建局委派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 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上年度服务考核合格且本项目继续列入财政预算的,可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五年。
第三条 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己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合同实施半年后支付至合同额的40%,项目服务完成并根据考核结果付清年度尾款。
注:在服务期内,根据考核情况及成交供应商提交的付款申请,采购人审核无误后,采购人支付款项给成交供应商,因考核或其他原因扣除的价款,从当次支付款项中扣除。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指导和督促乙方严格履行合同,及时了解掌握验收服务工作进度,对乙方履约时出现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情形的,可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合同。
2.在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验收服务事项后,按照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标准对乙方履约情况检查验收。
3.甲方根据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考核评价的相关规定,将考核评价结果及验收进度与合同款拨付相挂钩。
甲方的义务
1.制定并向乙方公开检查验收标准;
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金额;
3.处理乙方或服务对象的投诉或建议,处理乙方和服务对象之间的争议。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金额。
2.要求甲方制定并公开检查验收标准;
3.要求甲方公开调整承接项目数量或重新购买服务的依据。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考核评价的相关规定,并接受按照相关规定将考核评价结果及验收进度与合同款拨付相挂钩;
2.受理、办结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完成评审及备案。
第七条 分包与转让
(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八条 违约条款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支付。
(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后,自然终止;
(2)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损害公众利益、公共安全的情形时,甲方可终止合同;
(3)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因人员、设施、场所、资质等原因无法继续服务时,甲方可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成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部分成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四条 税费发生与履行
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五条 其他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相关采购文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存在不一致的,则以本合同为准。
2、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乙方银行账户信息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本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乙方、代理机构、财政监管部门各执一份,其他相关部门备案,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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